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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负责任”的短信时代
      作为一种私人的通信手段,短信本来应该是“与世无争”的,但是,看看“彭水诗案”、“短信门事件”、“病猪肉事件”,人们赫然发现,短信,竟然屡屡同法律发生冲突。
      据报道,在“病猪肉短信”事件中,北京警方曾以“发造谣短信可判刑5年以上”来制止恐慌,但转眼之间,病猪肉短信已从北京传到上海。
      秦中飞告诉我们,编写短信针砭时弊,后果很严重;但“短信群发户”们却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屡屡挑战人们的忍耐底线。
      有人说,短信已经成了“第五媒体”,每一个人都是信息源。那么,面对屡屡发生的“短信案”,面对没完没了的短信垃圾和短信欺诈,我们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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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整天被这些垃圾短信整的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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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7-05-09
        抵制垃圾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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