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大海走了
留下了什么
黄沙来了
带来了什么
谁知道这一切
何时开始
谁知道这一切
何时结束
沿着这不老的岁月
穿过古老的风情
找到一颗晶莹的贝壳
它会告诉我
当我再次坐在自己的咖啡吧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在不久的将来我的钥匙串上还会多一把车钥匙,我已经能承受很多压力和现实了,确切地说,我是真正地长大了,但是,长大又能怎么样呢?我依然过着很烦的日子。
第一章
工作, 工作, 我渴望工作, 我无聊透顶, 闷得透顶。我平时无聊,现在就更无聊,因为我刚刚写完我的一本小说。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 那些我苦苦寻觅而来的主人公们就一直陪伴着我,陪着我吃饭,陪着我聊天,陪着我说话陪着我不眠不休,而,当我听着打印机吃吃吃地响着,那些陪伴着我很久的主人公们便一个个迫不及待地从电脑里跑出来,她们浑身散发着油墨香,却让我觉得我们已经离得很远了。她们不和我说一句告别的话,她们使我觉得陌生,这使我又气愤又心痛, 而每个黑夜的来临对我来讲更都是致命的一击, 我常常对着黑暗发呆, 尤其在这个时候,如果如果恰好有一首感伤的曲子和我不期而遇,那么我的心情更像是伫立于冰天雪地里的冰凌,想要融化, 还需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情况更糟的是我更加地厌世了。厌世这东西,不知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学会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厌世,总之,就是厌世,记得有位朋友说,说不出痛苦的痛苦就是最大的痛苦,说不出烦恼的烦恼就是最大的烦恼,那么不知为什么厌世而厌世就是最大的厌世。于是,我看这世界什么都不顺眼,毫无根据毫无理由的不顺眼,我甚至连自己都觉得自己不顺眼。常常在这个时候,我点燃M O R E 烟, 起初是一支,慢慢变成了两支、三支,我希望烟能解决因扰着我的问题。我一根接一根, 不停歇地, 从黑夜抽到凌晨, 一直抽到嗓子眼里像即将燃起的炭火,想要和烟卷的红火头试比高一番, 似乎在她的周围划一根火柴就有可能喷出一团火, 把自己烧成灰烬, 让自己从此再也不用心烦不用浮躁.
为了让我的设想实现,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 我和烟成了好朋友, 我喜欢那种难受的要死的感觉, 就像很多喜欢在胳膊上、在胸膛在身体某一个部位纹身一样,他们为什么会纹身,因为他们喜欢,为什么纹身很痛但他们会在纹了一次之后还会再纹,还会变着法儿在鼻子上在下嘴唇上戳个小洞,在鼻子上戳洞戴个环还说得过去,很多国家都有这种风俗无可非议,至于在下嘴唇上戳洞,我就不理解了,下嘴唇上戳了洞之后,就会露出牙齿,如果那牙齿是白色的倒还好,若是黄色的,我想上帝看了也会恶心地想要吐。我常想,这些人喝水的时候,水会不会从洞里往外漏呢?可段段却说,不会,因为他们会把吸管插进洞里,嘴还是用来吃饭,而喝水又多了一条途径。这话也不无道理。当时,我赞成段段的说法。可现在,我有了更新的认识,他们和我一样,喜欢难受的感觉,喜欢难受和疼痛的刺激。只不过,我和他们的方法不一样,我不会拿自己的外观开玩笑,我也没前卫到那个地步。
当然吸烟也带给我不必要的麻烦和消费。因为,吸烟促使我的胃肠蠕动加快,晚饭时吃的所有粮食都会很快在几支烟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我开始饥饿,难受。我不得不三更半夜从床上爬起来在厨房里乒乒乓乓一气。搞得我父母总以为我晚上吃不饱。一到晚饭就往我碗里夹菜,叮嘱我多吃,好像我还只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可是不管我怎样加大饭量,不管我吃多少,只要一抽烟,就会饿。一天两天三天可以,第四天,楼上楼下的邻居们受不了,他们纷纷到我父母面前投诉,起初是一个小孩到我家,后来变成了两个小孩,再后来,了不得了,全家出动,威胁我父母说如果三更半夜再听到巨大的声音,就要到法院告我们。天哪,我原以为只有写作的人才懂得什么叫夸张,想不到这些人对夸张艺术的运用丝毫不逊于我这个搞写作的,甚至运用的比我还得心应手,巨大的声音,什么叫巨大?我的声音再大也算不上巨大吧!我想和他们据理争执,但我被父母阻止了。
我只得认输,因为顾及到以后父母和他们的关系。我不得不苦苦深思。办法总是有的,那就是白天到街上买一大堆零食回来,晚上就一边抽烟一边饥饿,一边消化一边吃零食。这样做,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我的体重呈直线上升趋势,而我的钱包则很可怜地越来越瘦,于是,我在每天晚上又多了一件事要做,一边抽烟一边吃零食一边心疼自己的钱包还一边祈求老天不要让我再胖了。
也许有人会说,不抽烟不行吗?行!在别的时候,我对烟一点欲望都没有,而,有的时候,却是戒也戒不了。当然谁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 我甚至经常看到一个变了色的心脏眯着眼睛虚弱地跳动着,那是我的心脏吗?不是,那只是一个广告,离我很近,又好像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尽管知道吸烟的种种危害,但我就是改不了, 除非我不寂寞, 除非我不空虚, (空虚这个词, 我想大家都听过, 在这个既美丽又残酷的年代,这个词也已经被用滥了。) 但是,我寂寞我空虚, 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抽烟,并且最近随着寂寞空虚的日益侵蚀,我抽烟也是越来越凶了。我把这一切归咎于没有工作,如果我有了工作,如果我每天忙得生不如死,那么我想,我就不会寂寞不会空虚了。总之, 我知道, 必须马上找工作, 不然, 我会死掉的. 我想,我的心情,就如同亨利. 米勒在《南回归线》里写的那样,我需要工作,刻不容缓。但是,我跟他所不一样的是,他哪怕是世界上最差的工作,比如送信人之类的工作也可以,而我不行,我的要求不高,但也不能太差。
找工作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首先要考虑在哪里找. 在我所在的小城吗? 我不喜欢, 很久以前就不喜欢, 去过很多大城市之后就更加的不喜欢. 那就向大城市进军. 可是, 我又考虑到, 尽管我出过两本书, 尽管我也算是个小有读者支持和关心的作者, 但我仅仅是个初中毕业生, 初中毕业生呀! 天哪! 单凭这一项, 我就会被应骋单位拒之门外,会被有着高文凭的对手击败, 好工作怎么会垂青于我呢?
那也不能打退堂鼓呀, 还是得找. 凭什么呢? 暂且借借鲁迅先生的光吧, 因为我已经从鲁迅文学院毕业了. 想想, 中国作协鲁迅文学院呀! 那可是名校. 嘿, 就靠迅哥儿了.
我还是先从我所在的小城市找起, 从宣传单位找起. 可谁知, 鲁迅先生已不似多年前那般威风了. 这世上的人们也早已不买他的账. 这不, 打着阿Q 的幌子也没用, 有一个二十岁的长得不错的小伙子甚至问我,鲁迅文学院在什么地方? 鲁迅是干什么的? 炒股票的吗?
去他妈的! ( 请原谅我使用不文明的词, 但当时我是真的这么说的。对这种人我无法用正常的思维和正常的说话方式和他们闲扯, 只能用这些字眼, 也只有这些字眼甚至更强烈的字眼才真正配得上他们. ) 你到底读没读过书,你是小学毕业还是幼儿园毕业,或者你压根就没上过幼儿园,那你还到这儿混!谁把你弄进来的,居然不好好教育你,还混个什么混,趁早滚蛋算了。我恶狠狠地对他说。我知道,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吓人,因为,我看到他乃至整个办公室的人的脸色都变了,有几个干部模样的人站了起来,并且走向我,我有点慌了神,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赶紧逃走了,万一打起来,吃亏的可是我,这些天天闲得没事干的人,恨不得出点什么乱子,来调剂一下这闷死人的气氛。我可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可不吃眼前亏。
愚昧! 我恨得咬牙切齿, 这就是所谓的小城里的文人!
哎! 他们层次太低了, 我对这个城市失望得恨不得用自杀来昭示天下. 可, 那是没用的, 也许, 他们还会以为, 我是江郎才尽(虽然我承认我并没有太大的才气), 比不上他们这些有名有姓的文人所以才会轻生. 我才不会让他们得逞呢! 可是, 如果我真 的进了这样的单位, 我想, 我也会变得同样愚昧无知. 我想象着我要每天笑呵呵地坐 在办公室里, 喝茶, 看报纸, 读杂志, 然后有一个很八卦的女同事或者男同事说些什么八卦新闻,然后,这个八卦新闻便会在不出一小时的时间里在整个单位里上窜下跳,并且说不定哪天那个八卦新闻的女主角就是我。天哪! 这样的生活, 真是生不如死。
我想来想去, 决定再到外面闯一闯, 我的第一站是M 市, 一个不大不小的地区级城市, 蜇伏了好几个月, 我早厌倦了一个人呆在屋里的那种苦闷, 所以, 我的要求已经没有那么高了, 只要有住的地方月薪千元我就可以接受了.
我去了那儿的一家杂志社, 社长和主编我都认识, 因为, 在我没去鲁院之前他们曾力邀我加盟, 但是, 我却因为上学的事而放弃了. 我想, 现在我回来了, 不但到鲁院进修过, 还又出了一本书, 而且认识了更多的作家, 约稿自然也就方便了许多, 单凭这些, 杂志社也应该卖给我个面子.
我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他们没有提工作的事, 只是含含糊糊地让我在那儿先住下, 说是让我好好玩玩. 玩了几天, 连自己都觉得腻了, 他们却还是绝口不提工作的事. 我想, 他们是不是害怕我要的薪水太高, 杂志社支付不起, 所以不敢起用我! 可是, 也没道理呀! 那怎么办? 难道让我自己说, 我的要求已经没有那么高了, 只要有住的地方月薪千元我就可以接受了. 那怎么行? 多没面子. 最后, 我憋不住了, 对他们说我要回去. 我是个爽快的人, 既然杂志社不想要我, 我也没有必要勉强, 以免太伤和气. 他们也挺客气, 开车送我回家. 我皮笑肉不笑地连声说, 谢谢, 谢谢. 在以后很长时间里我们很少联系了。
这一次失败了.
没关系, 重新再来.
我想起了本省最大的城市A 市有一份关于现代女性的杂志社. 那份杂志曾在我出第一本书的时候登过关于我初中毕业后一边打工一边写作的事. 我想, 她们应该对我有一点了解吧, 也应该不把文凭当回事吧. 接电话的是我认识的一个编辑, 我曾想通过他发表几篇文章. 可悲的是, 我认识的名人很多, 他们有的是当今文坛的大腕,有的是电影界的高手,有的是乐坛的宠儿,或是化妆界的新秀,但我却总是因为太实事求是写不了人物纪事不会信口编故事而过不了关. 虽说, 没在上面发表过文章, 但是能因此认识一个编辑也不是件坏事嘛. 这不, 我打通了电话, 刚把我想到杂志社工作的事跟他说了, 他马上就告诉了我社长的电话, 并且告诉我社长是个女同志, 最好先打个电话问问.
我谢过他后, 又开始拨号.
一个女声音通过电波传进我的耳朵里, 我小心翼翼地问, 是社长吗? 她说是. 然后我开始自我介绍. 她听完, 说让我亲自去一趟, 要见见我这个人. 我说, 好. 我们约定了时间.
我想, 这次应该不成问题了, 她既然都让我去了, 还能让我回来吗?
结果, 她是真的狠心让我回来, 只是我没选择回来,我把回来变相为朝前走了。
为了多留点时间解决工作的事, 我特意坐晚上1 点多的火车, 到了A 市, 就正好是天亮.
又再一次远行.
行李不多, 一个背包, 一个手提包. 背包里有几本自己的小说几本喜欢看的书和几件简单的衣服, 手提包里就只有一个必须随身携带的康柏笔记本. 我不喜欢带很多赘物, 那会让自己很累, 况且这些不带的东西随处都可以买到. 我甚至没有带点水果或是路上吃的东西. 我了解自己, 即使带了很多美食, 我也不会吃一口, 在火车上我是一点东西也吃不下的, 就是下了火车后的几天里, 吃的东西也特别的少. 它们的命运就是跟着我颠来倒去的跑, 几天后, 就烂成了一堆泥, 然后, 我把它们扔掉, 这跟不带没什么两样, 所以, 我明智地选择, 除了必须带的, 其他一概拒绝.
仍是姐夫送我去火车站. 因为父母姐姐不放心.
凌晨一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 天上挂满了星星, 看到她们, 我就像见到了久违的朋友, 异常地兴奋. 今天, 已经下了一天的雪, 这种季节, 还会下雪, 真是太不可思议, 偏偏我要出门的时候和我唱反调, 白天,我的心情被这可恶的天气搞得十分地不爽.
庆幸的是, 现在天放晴了, 连星星也不甘寂寞地溜出来了, 我看到了在沉沉夜幕下的星空, 辽远而宁静, 我仿佛觉得全身都溢满了希望, 每一根神经每一根血管都在对我说, 这是个好预兆, 好预兆, 你知道吗?
街上仍旧很冷, 我坐在摩托车后坐上, 没有戴头盔, 直觉得冷风呼呼地往我身上灌, 我用手挡住了脸, 可是手又跟着麻木了, 只觉得尖锐的风透过指甲缝钻进了我的身体, 十个指头像是失去了直觉, 紧紧地贴在脸上, 像是冻在了一起.
姐夫问我, 冷吗?
我却回答说, 不冷.
我觉得挺冷. 姐夫说着, 摩托车的速度也减慢了.
我想, 姐夫还是有点了解我的, 我太好强了.
车慢下来后, 风就不那么肆虐了,我的手渐渐有了点人气, 我哆哆嗦嗦地把手从脸上拿下来, 虽然还很冷, 但我想, 冷就冷吧, 反正不是脸冻僵就是手冻僵, 索性就让脸去接受狂风的洗礼吧!
不过, 令人欣喜的是, 空气很好, 冰冷清凉带着一丝甜甜的春天的芬芳, 这种芬芳我喜欢, 这种芬芳就是一种希望, 在这种芬芳和星空的陪伴下, 再多的冰冷也不怕了.
我知道, 于我来讲, 这次远行只是我生命里一个小小的插曲, 不是第一次, 也不是最后一次.
正是春日的清晨, 风儿仿佛也是刚刚醒来, 一睡醒就欢欣得飞舞雀跃不知疲倦地围绕在我身边, 弄得我的头发乱蓬蓬的, 衣服也刮满了灰土, 像是个落魄的讨饭人. 但我的心情很好, 就因为突然而降的大雪和突然出现的星空. 你想, 连星星都很给我面子跑出来为我送行, 我还有什么好说呢? 所以, 我想,我的的运气一定不会差的.
A 市我倒是来过几次, 但都是去旅游景点玩, 随便问一个A 市人什么山或是什么湖在哪儿, 他们都会很明白地给你指路告诉你怎么走. 但是今天我要去的是一个杂志社, 问了几个A 市人, 他们都说不知道, 要不就是乱指一气, 害得本来就不熟悉A 市的地形分不清经路和纬路的我, 更加地迷失方向, 在已走过又走回来的路上绕呀绕, 导致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这种情况下又不敢打的, 万一的哥一时来了兴致, 载着我满大街地狂飞, 白花我的钱不说, 光那份担惊受怕就够我受的.
其实我挺喜欢散步的, 但, 现在, 不同于散步. 散步, 可以慢悠悠的, 一边看风景一边走, 我这是找工作来了, 哪有心情看风景呀. 更糟的是, 脚上的松糕鞋因憋了很长时间久未出来见世面, 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兴高采烈地看着这个睡意朦胧的城市, 在兴高采烈之余也不忘我对它这一段时间的禁闭实行报复, 使尽全力折磨我的脚板.
终于, 上午, 9 点之前我赶到了杂志社.
在杂志社门口的电话亭, 我给那个编辑打了传呼, 他说一会儿就到, 让我再等一会儿.
十几分钟后, 他来了.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 听电话里的声音, 我以为他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呢, 并且想象他可能长得很帅, 但是, 见到了他, 我才知道电话是多么的欺骗人, 他长得不算高, 瘦瘦的, 也不算帅, 年纪大概快三十了吧.
这次见面多少让我有点失望, 我可是幻想着能和他擦出一点火花的. 看他的眼神, 我想, 他大概也对我有点失望, 因为, 我自知自己长得也并不出众. 所以我们彼此彼此.
那就没什么值得失望的了.
在大门口, 我们简单地谈了两句话, 一句是, 你好,你是吕小漠吧?
我说, 嗯,你好。
等我一下, 我去放单车.
我又说, 嗯.
然后等她放好了单车,我们上楼.
他给我指了指社长办公室的门, 借口有别的事走开了. 我敲敲门, 听到一声进来后, 便推门而入. 社长四十多岁, 穿得很庄重, 见她第一面, 我就觉得她是个很精明很能干的人, 是个女中豪杰. 尽管后来, 我被她拒之杂志社门外, 但我对她的印象仍是不错.
社长看到了我, 简单地和我说了几句, 她说她, 很忙, 每天除了开会就是开会, 今天没时间和我详谈, 但是可以把我的个人资料留下, 她晚上再看一下. 如果我今晚在A 市住下的话, 明天早上这个时候可以来等消息.
我只能将研究了几天想了几天的对杂志提出的意见又吞咽回肚子里,让她从哪儿来再到哪儿去吧!在把很多要说的话咽回肚子里的时候,我感觉肚子出奇地涨,涨得我想吐。我说好吧, 我住在这里, 明天上午我再来.
我走出了社长办公室, 乘电梯来到了楼下, 看到了灰暗的阳光, 一如我灰暗的心.
我强打着精神走在路上, 向过往的行人询问另一家月刊社的地址, 那家月刊社挺看中我的文章, 准备给我发表几篇. 这次来, 顺便和月刊社的编辑们认识一下, 和他们交流一下写作经验。
然而, 令我生气地是, 我费尽心思穿街走巷地好不容易才找到了月刊社, 结果, 给我发文章的那位主编偏偏没来上班.
哎, 这么巧!
已是中午十二点钟了, 我已走了几个小时, 没喝一口水, 没吃一粒米. 却一点也感觉不到饿. 全都是因为不顺利. 但是我的脚却更加凶狠地开始对我报复, 脚板像是发着1 0 0 度的高烧一样, 每走一步都像踩在滚烫的铁片上. 我知道我必须得找个地方住下, 总不能对不起我那两只可爱的脚吧.
我实在走不动了,只好找了一家离月刊社最近的招待所, 环境还不错, 价格也不贵, 一天30块.
其实我是完全可以住在亲戚家的, 可是, 我这个人, 哎! 这么匆忙地去了, 没带一点礼物, 人家会怎么想呢? 再说, 我尤其看不惯亲戚那种冷眉冷眼的表情. 出示了身分证交了押金之后, 服务生带我来到了我的房间.
目前, 洗脚是第一件大事.
我解开松糕鞋的鞋带, 脱下袜子.
天哪! 我被自己的脚吓住了. 每只脚的脚底下都有一个圆圆的白色的大泡. 那大泡那么刺眼, 并且不断地在我眼前伸展伸展膨胀膨胀. 逐渐地, 泡竟长得大过了我的脚,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气, 感觉喉咙里凉凉的, 像是灌进了风一样.
我摆了摆头, 尽量恢复了自己的理智. 然后, 换上拖鞋, 拿着盆去打凉水, 又到服务台要了了瓶热水.
兑好了水, 我用手试了试, 水是温的. 但伸进水里的双脚却传达给我说, 这水是烫的, 烫得脚条件反射迅速的抽了回来. 我等了片刻, 水稍微凉了些, 我又把脚伸进盆里, 这次, 脚没有表示太强烈的反抗, 安然地在水里游荡开了.
我还是没感觉到饿.
洗完脚后, 我懒得去倒水, 一歪身倒在了床上.
我醒来的时候, 已经是一点多钟.
肚子告诉我, 她还是不饿,我想是被咽下去的话撑着了。但我知道, 即使不饿, 也必须得马上喂喂她.
真是麻烦. 我埋怨着, 从包里另外找了双袜子. 袜子的旁边就是我刚刚去应骋的那家杂志社的杂志,是2000年第十期,上面有记者采访的关于我的报导,并且是头条。我把杂志拿出来,我看到杂志的第一页上就有我的照片,装模做样地坐在桌子前,手里还拿着一本自己的书,我对着文章的主人公说,你真可笑!有谁会坐在那儿看自己的书呢?确实,我觉得真可笑,记者采访我的时候,问我要过照片,我喜欢照相,因此我有各种各样不同造型的照片,只不过,都放在家里了。但,记者说,照片要急着用,你赶快去照相馆照吧!并且特别告诉我杂志上需要怎么样的照片,要穿怎样的衣服,要摆怎样的姿势,要布置怎样的背景,我照做了,弄得自己很别扭,加上摄影师的尽情发挥,又是涂猩红的唇膏,又是描浓重的眉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像套上了一层不属于自己的不伦不类的外壳,除了灵魂和大脑其它的什么也不属于小漠了。照片一洗出来,几乎所有的人都说,十年后,你大约就是这个样子。这些照片令我很心烦,但是又急着用,于是我拿出三张给了记者,记者却说,照得不错!天哪!不错!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形象却被照成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还说不错!真是,我的天哪!
我生气地将杂志扔在地上,我看到杂志上的那个女孩的脸庞立刻瘪了下去,瘪就瘪了呗,我没闲工夫想这些了,我得穿上袜子我还有别的事呢。
谁知,我那可爱的双脚又让我花容失色了一回,那本是白色的大泡在经过不到一个小时的酝酿之后变得更白了, 当然也更大了, 圆圆的, 如同发酵过的白面一样膨胀了好几倍.
看来得先把脚的事解决了再去解决肚子的问题. 我趿着拖鞋走到了服务台, 问小姐要了根针. 我听妈妈说, 用针可以把泡里的水放出来, 只要毒水放出来了, 脚就不疼了, 但是在做这些之前, 一定要消毒, 不然感染了就不好了.
我把针放在打着了的打火机的火苗外焰, 烤了一小会儿, 直到打火机烫到了我的手才作罢. 再看看我的手, 被火烫得通红, 不过, 那种疼痛的对我来说感到十分的解恨我这是什么心理, 我懵了. 捏着手中的针看着脚上的大泡, 我实在是无从下手, 也不忍心下手.
狠狠心, 闭了闭眼, 一针扎了进去. 果然如妈妈所说, 从细小的洞里流出了好多无色的水. 泡很快瘪了下去. 脚却钻心地疼.
我又如法炮制, 把另一只脚上的泡里的毒水也放了出来.
我长舒一口气. 稍稍休息了一下, 脚没那么疼了, 我才穿上袜子, 徒步到街上最近的饭馆随便吃了碗蛋炒米饭就又回到了招待所.
这下不得了, 脚底开始了不停歇地哀号, 我的心被揪得变成了方的,或者是五角形,六角形,随便什么形,总之不是生物课本上画的那种样子了,我的生物学的并不怎么好,但心的形状我却狠狠地记住了。
就这样, 我不顾别人的眼光一拐一瘸地上了楼. 再一细看, 那层放尽了毒水的瘪了的泡的泡皮, 因为我刚才的走动, 泡在和鞋底的摩擦中挤破, 被挤得支离破碎, 就像诸候国在分割一块土地一样, 一小块皮连着一小块皮, 让我自己看了都觉得惨不忍睹.
这个时候, 我竟想起了油炸糕, 不过是露了馅的, 而且是没炸过的, 让人看了陡生一种恶心。
虽说脚已经很辛苦了, 但还有任务没完成呢.
我得去一趟出版社, 我得争取把刚完成的这本书稿出版出来,我得和出版社周旋。
脚又是不停地走, 不停地问. 好在, 来过几次A 市, 那家出版社的位置在大脑里还残存着, 没费多大劲, 我就把他找到了.
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接待了我.
前几天你来过一封信吧?
是的.
稿子带来了吗?
带来了.
我打开背包, 把稿子拿出来.
不如这样, 明天下午的这个时候你再过来一趟, 我让编辑看一下, 再做决定.
我说, 好啊好啊.
然后, 我没怎么和他周旋就起身走了. 刚才的一幕就像电视上演的毒品交易, 过程简单而迅速.
又是一阵狂走, 我的脚仿佛不属于自己了一样, 麻木而虚脱, 望 着大街上那些骑着自行车招摇过市的人们, 我不禁羡慕起他们, 真是幸福得一塌糊涂.
回到招待所的时候, 看到住在招待所的学生们都端着饭盒.
天哪, 又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
可是我, 我的那点食欲都被脚的麻木占据了, 反而感觉不到一点疼痛.
油炸糕经过了一个下午的回锅, 里而的馅露得更多了, 几乎和皮儿掺在了一起.
天哪, 这还是我的脚吗? 怎么看怎么都不像呀! 不管她像不像, 我的脚始终很坚贞地和我厮守在一起, 我对自己说, 如果哪天我得志了, 一定得好好感谢一下我的脚. 怎么感谢, 没等我想出来, 我就睡着了.
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清晨, 我去了杂志社等消息.
很令自己失望.
社长说, 她很佩服我的闯劲, 但我的作品她还没来得及看, 现在杂志社也不缺人, 我可以先给她们的杂志社写一些纪实稿子, 工作的事以后再说.
此时, 我竟能很平静地对她说, 你能见我, 我就很感谢你了, 希望以后杂志社缺少人手的时候, 能够考虑考虑我, 再见. 末了, 我很郑重地和社长握了一下手, 然后很壮烈地走出办公室的门.
等等,小漠,等等。我还未拐过过道,社长又把我叫住了,你的地址留下了吗?以后可以再联系吗?
当然,在稿子里,地址,电话都有。
好,那就好。
再见,我又向她告别。
外面的阳光很是明媚, 我的心情却和明媚恰恰相反, 而是黯然, 黯然到头脑昏昏, 识不得回招待所的路了.
识不得也得识得, 在没有人帮忙的情况下,你自己就是自己的神仙。不然, 怎么办? 难道就地睡一觉.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了.
坐在车上, 我期待着那个社长会突然飞到我面前告诉我, 我不但佩服你的勇气, 而且很欣赏你的才气, 一直没机会把你拉拢到我们杂志社呢. 正巧, 社里有一个编辑出一点事, 你就过来试试吧. 我欣喜地到了杂志社, 正欲敲门. 却听到从很近的地方传来一个很亲切的声音, 洪楼站到了, 请下车的乘客赶快做好准备, 下车的时候请不要拥挤.
怎么? 我还在车上, 还没到杂志社. 我惊得摇了摇头. 脚莫名地疼了起来, 不是脚底, 是脚背. 我惶恐地睁开眼睛. 车上, 仍然是很拥挤, 一个长得酷的男孩连连向我说着对不起. 我意识到,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梦.
不会是太累了, 大脑也麻木了.
恣臆妄想症!
这个词从心里跳出来的时候, 我吓了一大跳, 不会吧?
洪楼站到了, 请下车- - - - - -
我又听到了那个声音.
我又是一惊, 幸亏醒来的早, 不然, 就坐过站了.
我端坐在床上, 观察起我的脚, 脚上的水泡没有丝毫向我妥协的意思, 依然像昨天一样膨胀着, 向我示威. 不过, 疼的感觉已经没有了, 就像我的心,麻木得毫无知觉.
我的妄想没有实现, 也许有可能实现, 但我没有等到她实现就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 北上了.
这次北上, 我心里一点都没有底. 只为一时冲动, 我气愤地想, 哼, 不就一个A 市嘛, 也不过是个大点的城市罢了. 等着吧, 等我在北京混好了. 哼! 就是八抬大轿请我, 我也不买你的账. 做这样的决定需要勇气, 当然, 勇气我还是有的, 更重要的是那枚硬币. 那是枚一元的硬币.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 我习惯性地把手插进口袋里, 就触到了那枚冰冰凉的硬币. 我将它拿出来, 放在手心里, 小心翼翼地看着它. 它是崭新的, 鲜亮的照彻了整间屋子. 它使我想起很多大人物在犹豫的时候就是抛硬币做决定的. 自己不妨也试试. 于是, 我将硬币抛向了空中, 鲜亮的光在空中做了个很漂亮的旋转动作, 这动作决不比跳水运动员的动作差. 然后它便很优雅地形成一条直线, 随着当的一声, 硬币落地了.